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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厅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21日,厅第三巡察组对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党支部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1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增强政治自觉,提高认识站位。泉州港执法支队党支部从始至终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加以推进。支部书记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六级联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等,筑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基础、理论基础、思想基础,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泉州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支部书记不定期主持召开支委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将支委带头整改与推动支队整改相结合,将全面整改与专项整改相结合,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有序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巡察整改工作启动后,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合力推进各自领域整改工作,累计召开支委会12场,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1场。
(三)制定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分工。泉州港执法支队党支部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研析,本着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要求各科室按照细化措施按周倒排进度,按周督办。同时,全力配合省泉州港中心党委开展集中督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照计划改出成效、改出质量。
(四)坚持从严推进,切实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巡察整改请示报告制度,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支部书记第一时间请示、上报上级党委,确保巡察整改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76项细化整改措施中,有明确整改期限的32项,均已完成,完成率100%;需要长时间坚持的44项,其中41项在集中整改期间、2项在2024年5月下旬完成整改,1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转入长效整改,持续推进。立足形成长效,完成建章立制17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具体问题1.1:党支部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未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认真学习《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闽泉港党〔2022〕24号),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宣贯执行。支部书记紧扣“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结合支队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举措37条。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以《中国章程》《中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党内法规为根本遵循,制定印发了《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自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通过灵活运用“学习强国”“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载体,积极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泉州清廉馆、泉州中级法院“法映刺桐”成果展现场警示教育等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场,支部党员大会暨主题党日活动12场,开展交流研讨24人次,主动携手质安站党支部开展联学共建,推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
(3)具体问题1.3:主题教育期间,部分党员交流研讨发言内容与工作实际情况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坚持以研讨促学习,以交流促提升,组织有关党员结合所学,深入思考职责使命,修改交流研讨材料7份并作为补充材料归口存档。支委会严把前置审核关口,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等撰写心得体会20篇,谈出深度、启发思想、共同提高。
(4)具体问题2.1: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力度不够,标准化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根据《关于推深做实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支队办公场所设置执法机构政务公开栏、执法人员监督台等,健全硬件设施配套,提升支队标准化建设水平。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已通过省泉州港中心门户网站、支队办公地点、辖区港口企业醒目位置张贴投诉举报联系方式21次,多次组织派发治超宣传单册,多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群众监督途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教育引导相关党员开展自我剖析,支部党员以此为鉴,厚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并在2024年泉州港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中,严格根据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宣传,上门走访10家港口企业,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发放整治通告、分发宣传横幅标语。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规范投诉举报信息处置,教育引导经办人员认真甄别投诉举报、部门通报、部门移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对投诉举报信息严格按照《港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等要求分类登记并及时向上反馈。2024年以来,未收到投诉举报信息。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做细做实文书归档工作,指定专人集中整理归档举报或移交案件线索相关材料,并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档案管理规定》,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8)具体问题3.1:法制科与综合科合并办公,未能对行政执法相关业务进行相对有效指导与把关。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根据福建省委编办对执法支队的三定方案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闽交人便函〔2023〕21号),制定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工作职责设置方案,合理设置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科和执法二科4个科室,划分科室职责,理顺人权财权事权,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人员专业特长,对人员分工进行研究调整。
(9)具体问题3.2:在一定时间段内未单独开展执法业务,期间执法检查记录台账未单独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2022年11月4日至今,支队已正常开展执法检查港口经营企业72家次,并将下沉港务站期间与港务站联合执法检查台账复印归档,做好档案管理。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发现存在的问题66项(其中港政问题62项,航政问题4项),移送违法线起,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具体为:一是聚焦主责主业,2024年以来,到辖区港口企业组织执法检查37家次,航道巡查28次,着力加大港口码头、航道、水路运政的执法检查、巡查力度,优化泉州港法治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业务骨干解读、参加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交流等方式,每月常态化开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执法业务学习,提升执法人员工作上的能力。三是2024年以来,组织对辖区从事危货作业的港口企业组织全方位执法检查11家次,察觉缺陷23个并督促港口企业完成整改,同时,结合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聚焦主责主业,2024年以来,不定期深入辖区港口企业开展执法检查37家次,航道巡查28次,着力加大港口码头、航道、水路运政的执法检查、巡查力度,优化泉州港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按要求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已通过邀请业务骨干解读、参加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交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执法业务宣贯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已组织对辖区从事危货作业的港口企业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11家次,同时,结合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普法宣传,提升公司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四是对2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五是邀请专家开展《行政执法证据规范》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证据采集能力。
(12)具体问题4.3:对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认定材料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业务骨干解读、参加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互评交流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等执法业务宣贯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2024年以来,已组织对辖区从事危货作业的港口企业组织全方位执法检查11家次,同时,结合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和守法经营意识。二是已约谈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分管领导,要求该企业依法依规合法经营。三是已将个别存在问题的港口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每季度开展1次执法检查,督促辖区港口企业合法合理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四是对2位相关责任人开展进行谈话提醒。五是邀请专家开展《行政执法证据规范》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证据采集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提高综合治理意识,全面摸排掌握辖区港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分类建立了港口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航道基础数据台账。二是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行政执法程序等相关规定,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流程图》,详细绘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代履行等各环节流程,直观清晰展示执法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案件办理制度》和《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勤务巡查制度》等重要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职责分工及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巡察反馈以来,已按照《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印发勤务巡查制度的通知》要求,规范填写勤务巡查日志28份,详细记录巡查(航)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确保巡查(航)过程可追溯、便分析。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运用日常谈话、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等方式,支部书记带头与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支委与支委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谈线人次,既谈工作存在的问题,又谈思想、纪律和作风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掌握党员思想政治情况,梳理起草支部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情况报告并报送上级党委。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结合党员大会传达学习《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清单的通知》(闽泉港党〔2024〕6号)精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支部书记认真分析研判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将其作为2023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2024年上半年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起草撰写,2023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并获得“好”评议等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已对相关责任党员进行谈话,引导其正确认识问题本质,并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深挖病灶,开展深入剖析。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强调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查摆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全面剖析。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坚持把谈心谈话作为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路径,结合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将纪律、思想等作为必谈内容,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线.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20)具体问题8.1:2020年以来未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未部署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支委会传达学习《中国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党员教育管理条例》《中国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并结合支队实际,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年度工作要点,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全面梳理总结2024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提交支委会研究审议,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1)具体问题8.2: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单一,廉洁文化活动开展不够丰富。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积极探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新途径,通过组织参加廉政党课(其中支部书记讲授廉政党课2场、支部纪检委员讲授廉政党课1场,省泉州港中心党委书记讲授专题党课1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2场(前往清廉泉州馆、泉州中级法院“法映刺桐馆”)、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编写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和《福建交通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案例》等,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于2024年4月修订印发支队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掌握廉政风险点,筑牢廉政防火墙。
(23)具体问题8.4:“书记讲廉政党课”专题活动,内容未紧扣身边警示案例开展,与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书记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和交通系统、身边案例,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6月28日讲授《坚守底线 廉洁奉公》《严守纪律 干净担当》廉政党课,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财务报销管理办法》《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预算管理办法》《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合同管理办法》《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采购管理办法》《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5项,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25)具体问题9.2:财务人员均为兼职且长期借用在省泉州港中心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3名借用到中心工作人员回归支队工作的问题,主动与省泉州港中心沟通协调,3名借调人员均回归支队办公。支队配备会计1人、出纳1人。
(26)具体问题9.3:由省泉州港中心无偿调拨至支队的资产权属尚未捋顺。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已协同泉州港中心捋顺固定资产划转手续并于2023年12月完成固定资产划拨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健全组织架构,明确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分工。二是支部纪检委员主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和钻研,学习驻厅纪检监察组编制的《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规文件汇编》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编写的《警示教育读本—省直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积极向省泉州港中心监审处探讨求教,提出巡察整改问责建议2则。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一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选举成立支委会,选优配强支部班子。二是组织业务骨干对支委会议事制度等表述进行校核、订正,修订印发了《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三是坚持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党员干部以学促行、在党言党。深入学习福建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印发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第一时间通报传达错文错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培训,提高党言党语知识储备。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全面提升支部组织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支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支部书记,明确组织、宣传、统战等支委分工并向上级党委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强化支部顶层设计,修订出台《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部委员会领导干部谈心谈线项重要支部工作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组织学习《中国党组工作条例》等规定,牢固掌握议事决策规定、程序。支部书记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巡察反馈以来,历次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均坚持末位表态原则,对会议研究事项引导广泛讨论、末位定论。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已制定支委会议题送审表,巡察反馈以来,“三重一大”议题均按程序进行会前审签。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明确规定“三重一大”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将“三重一大”事项范畴纳入支委会议事制度进行修订印发,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水平。巡察反馈以来,科室职责划分、人员岗位安排、评先评优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支委会研究决策。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鼓励党员干部踊跃发表意见建议,如实记录党员干部发言情况。巡察反馈以来,累计召开支委会、支部会21次,均如实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深化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复制推广省泉州港中心“1+1+1”品牌模式,提炼支队特色亮点,探索提出将主题党日与党性教育、执法普法、行政服务紧密结合,激发基层党建动能的品牌创建思路,周密制定“主题党日+”党建品牌创建方案,推动党员干部在突破“难、硬、重、新”上更加自觉扛起人使命。巡察反馈以来,执法支队牵头制定并落实泉州港安全生产执法提升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积极打造“泉心泉意”执法为民民生品牌,主动将党建优势转化为执法业务发展优势,着力提高泉州港安全管理水平。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具体为:对部分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年轻干部充实到一线执法岗位。今后如有人员退休等产生空编并符合招录工作人员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招考。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研究现有执法人员的分工调整并增补现场执法人员,现有执法人员6人,一线:执法专业化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严格落实支队《干部法治学习培训制度》,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度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治和执法业务学习教育9场,参加省泉州港中心每月法治讲座9场,组织参加泉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的案卷互评交流会1场,逐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印发《福建省泉州港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整改情况:已完成。具体为:认真学习《中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支部书记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代表支部常态化向省泉州港中心挂钩联系党员领导干部报告工作,并邀请党委挂钩领导列席指导支部会议。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督促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交叉检查暨达标创星考评反馈问题整改,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整改措施:今后如有人员退休等产生空编并符合招录工作人员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招考引入年轻人才,逐步转变干部队伍老龄化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367室;电子邮箱:。